邓某伪造证件、印章,侵占案
案由:
伪证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贵州省民族学院成教中心职教部

贵阳国贸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筑刑初字第6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1997年09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罗晓珊 单位:
伪造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证件、印章。所谓证件是指国家机关、单位颁发的,证明一定权利、义务关系或其他事实的凭证。所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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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筑刑初字第67号。
2.案由:伪造证件、印章,贪污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张茂华。
被告人:邓某,男,30岁,汉族,贵州省黄平县人,原系贵州省民族学院成教中心职教部负责人。1996年7月1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吴杰贵阳国贸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汝炎;代理审判员:罗晓珊毛永鸿
6.审结时间:1997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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