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厦门达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案 房屋拆迁安置协议
案由: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厦房终字第10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4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林巧玲 单位: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引起的纠纷。在审理此案中主要涉及三个问题:
1.本案是否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根据法复(1996)12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第二项规定:“拆迁人与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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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2000)思房初字第65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厦房终字第103号。
2.案由: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陈某,男,1961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厦门市。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陈旭俊福建厦门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陈月辉福建厦门首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厦门达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意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蓝安绪福建厦门志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厦港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厦港街道办)。
负责人:汪某,主任。
诉讼代理人(一、二审):王某,达意公司总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素萍;代理审判员:黄志雄陈永华。
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巧玲;代理审判员:陈丽端叶炳坤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11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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