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龙某案 非法同居
案由:
解除收养关系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再审
代理律所:

三峡总公司青云公司

文书字号:
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原宜昌县人民法院,下同)(2001)夷民再字第1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10月1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静波 单位:
本案当事人龙某与李某在明知双方均有配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达十多年之久。围绕两人及各自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财产纠葛,多次发生诉争。由此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中央电视台以此为题材制作了名为《迷途》的专题片,在社会上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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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北省宜昌县人民法院(2001)宜乐民初字第452号。
再审判决书: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原宜昌县人民法院,下同)(2001)夷民再字第16号。
2.案由:解除非法同居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女,生于1945年2月19日,汉族,农民,住宜昌市夷陵区。
被告:龙某,男,生于1941年10月21日,汉族,三峡总公司青云公司临时工,住宜昌市夷陵区。
4.审级:一审、再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北省宜昌县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郑家福。
再审法院: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红星;审判员:朱柱林李怀兵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3月21日。
再审审结时间:200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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