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李某1等确认承包经营权案 家庭承包确权
文书字号:
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阳中法审监经再字第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8月0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钟艳云 单位: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九姜西围是李某个人承包还是家庭部分成员共同承包或是家庭承包。
通过本案审查,法院认为:从我国的现实生活看,存在大量的合同是一人代表签名,代表登记的情况,如不动产代表登记,在我国解放初期就有了,对家庭财产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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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2000)城经初字第11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阳中经终字第49号。
再审判决书: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阳中法审监经再字第5号。
2.案由:确认承包经营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李某,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阳江市人,现住阳江市江城区。
委托代理人(一审):王秀娟钟斯毓阳江市博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苏祖耀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再审):苏祖耀马启斌广州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李某1,男,1929年3月12日出生,汉族,阳江市人,住阳江市江城区。
被告(上诉人):黄某,女,1932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阳江市人,住阳江市江城区。
被告(上诉人):李某2,男,1964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阳江市人,住阳江市江城区。
被告(上诉人):李某3(又名李某11),男,1967年10月29日出生,汉族,阳江市人,住阳江市江城区。
委托代理人(一审):关国正刘婵阳江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关国正阳江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再审):关国正刘婵广东顺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再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瑞瑜;代理审判员:陈剑华袁广峰。
二审法院: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绍贞;代理审判员:张国雄何桂霞。
再审法院: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新础;审判员:谢建新陈新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0年2月2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0年8月1日。
再审审结时间:200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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