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百汇门窗工程有限公司诉昆明艺康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专利侵权案
案由:
专利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昆经初字第13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6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屈忠义 单位:
本案是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在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专利权部分无效的终局决定之后,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原告享有权利的专利必要技术特征是什么,其次是对被告的产品技术特征作出界定,最后才能进行比对确认是否构成侵权。以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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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昆经初字第132号。
2.案由:专利侵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云南百汇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汇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经理助理。
委托代理人:王昆汉云南派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昆明艺康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艺康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欧阳桥,云南省专利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袁学红;代理审判员:陈寒梅屈忠义
6.审结时间:200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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