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合同诈骗案
案由:
合同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青岛双星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山东马陵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2000)刑字第6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0年03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喻美奇 单位: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是以欺骗行为为手段,以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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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2000)刑字第68号。
2.案由:合同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李永平、房德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青岛双星国际货运代理公司。
法定代表人:焦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男,40岁,系青岛双星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职工。
被告人:周某,男,1968年9月18日生,汉族,山东省郯城县人,农民。1999年12月11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杨冰雪山东马陵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郯城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舟军;审判员:周东方高伦希
6.审结时间:2000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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