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虐待被监管人案
案由:
虐待被监管人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莆田监狱四大队十六中队

莆田思阳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01)刑字第06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6月1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东生 单位:
本案是一起发生在监狱内司法警察殴打、体罚服刑罪犯的典型案件。该案是由多名罪犯联名及罪犯家属采用控告信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检察机关经调查取证后予以立案的。该案的审判引起当地司法机关的关注,尤其是在当地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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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01)刑字第063号。
2.案由:虐待被监管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某,男,1972年9月14日出生于莆田市涵江区,汉族,大学文化,捕前系莆田监狱四大队十六中队副队长。因涉嫌犯虐待被监管人罪于2000年10月31日被刑事拘留,2000年11月14日被执行逮捕。
辩护人:佘云莆田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子定,福建方与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祥钦;审判员:黄东生;代理审判员:黄金伟
6.审结时间:200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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