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不履行行政许可审批职责案
案由:
行政许可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行终字第1368号行政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11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悦 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行政许可中的申请应如何界定?被申请人的答复应如何界定?本案是否属于重复起诉?裁判方式应如何选择?
1.申请的认定
申请人提出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申请程序因相对人行使其申请权而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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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14)丰行初字第224号行政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4)二中行终字第1368号行政判决书。
2.案由:不履行行政许可审批法定职责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北京龙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头公司)。
法定代表人:石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佟杉杉北京京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祁俊远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北京市商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商委)。
法定代表人:卢某,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侯某,该委员会干部。
委托代理人:于洋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凤琴;人民陪审员:孙桂华李利芳。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严勇;代理审判员:刘天毅杨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10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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