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纠纷案 (资质审查与交易文件的认定)
案由:
金融衍生品种交易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二终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12月08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张明艳 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衍生产品(financialderivative)是根据利率或债务工具的价格、外汇汇率、股票价格或股票指数、商品期货价格等金融资产的价格走势的预期而定值,并从这些金融商品的价值中派生出自身价值的金融商品参见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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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穗中法民四初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粤高法民二终字第6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金融衍生品交易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
负责人:宋某,该分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关峰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审):刘倩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朱嘉寅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1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李某,该公司总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一审):包莉萍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刘超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明艳;代理审判员:罗毅;人民陪审员:吴静萍。
二审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湘燕;审判员:胡晓清;代理审判员:麦晓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7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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