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抢劫案
案由:
抢劫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刑终字第1536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8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任素贤 单位: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行为人董某入户窃取他人少量财物,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在户内对被害人使用了相对轻微的暴力,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基本犯还是入户抢劫这一情节加重犯,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入户盗窃并在户内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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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3)浦刑初字第3656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一中刑终字第1536号。
2.案由:抢劫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丁倩。
被告人(上诉人):董某,男,1984年11月3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3年8月13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宋洪云上海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陈军上海中企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丁晓青;审判员:石耀辉;人民陪审员:俞嗣荣。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任素贤;代理审判员:邱阳戎于书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1月1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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