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被诉盗窃撤回起诉案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法律效果)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14)东刑二初字第5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7月2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卞荣巍 单位: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后的法律效果和《盗窃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一)项的具体适用。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已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即使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时,也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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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14)东刑二初字第54号。
2.案由:盗窃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爱华。
被告人:许某,男,1988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打工,住江苏省东台市。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冯友林;审判员:卞荣巍;人民陪审员:吴鹏
6.审结时间: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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