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某诉北京京安拓普文书司法鉴定中心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受案范围)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07825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9月1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高瞳辉 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核心问题是当事人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在开展司法鉴定过程中存在违法或者过错行为,导致司法鉴定结论错误,是否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就此问题实践中有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可以提起侵权损害赔偿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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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4)海民初字第23745号民事裁定书。
二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4)一中民终字第07825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孟某。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京安拓普文书司法鉴定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路8号(中雅大厦A座12B室)。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独任代理审判员:李霞。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志雄;审判员:王永柱;代理审判员:娄玉玲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4年8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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