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诉上海仪霖实业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案 公司高管;加班工资;违约金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59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企业高管即企业里的高级管理者,主要包括总经理(或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财务、销售、技术、质量、公关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由于高管具备特殊的职业技能、经验,企业对高管的依赖性较高。企业高管多处于管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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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2012)奉民三(民)初字第921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三(民)终字第1594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某(上诉人)。
被告上海仪霖实业有限公司(被上诉人)。
法定代表人曹美琴,副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卢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肖明弟;代理审判员:张晓燕;人民陪审员:顾秀英。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婕;代理审判员:施磊周寅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9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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