珂兰公司诉辛迪加公司等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 植入广告;虚假宣传;合理注意义务
案由:
虚假宣传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当事人撤回上诉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212号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系一起因影视剧植入广告引发的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案件。当前影视剧拍摄方为了节约或筹措资金,越来越普遍地在影视剧中植入广告;而企业为了扩大品牌宣传,对于这种新的商业营销模式也持积极态度。目前我国广告法中并没有关于植入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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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或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1)浦民三(知)初字第694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2)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212号。
2、案由:虚假宣传。
3、诉讼双方
原告北京珂兰信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1上海辛迪加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迪加公司")
被告2上海卓美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美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飞;人民陪审员:盛美芬、虞勇强。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震远;审判员:陆凤玉;代理审判员:桂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7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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