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雨律师事务所诉田某委托合同案 风险代理;婚姻类诉讼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339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季磊

汤佳岭

顾仲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婚姻类诉讼案件能否适用律师风险代理的问题。无论是从《律师收费办法》规定的合理性上考虑,还是从公序良俗的角度来考虑,婚姻、继承类诉讼案件均不得适用风险代理。
1、律所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律师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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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2)虹民一(民)初字第4289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3)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339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上海紫雨律师事务所,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50号沪办大厦3号楼412室。
负责人陈紫雨,主任。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何震国、陈剑超,该所工作人员。
被告(上诉人):田某,男,1938年1月25日出生,日本国籍。
一审委托代理人:滕某,男。
二审委托代理人:周某,女,1971年3月19日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修耘;代理审判员:尹灿;代理审判员:屠文韬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季磊;代理审判员:汤佳岭;代理审判员:顾仲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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