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某等诉路某1等相邻关系案 相邻权;受案范围;侵权纠纷
案由:
相邻关系纠纷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发回重审
审理法官:

胡静

徐连宏

张婷娟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驳回起诉是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案件,经过审理,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只要当事人起诉符合民诉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修订前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就具有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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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定书字号
一审裁定书: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2012)临民初字第1651民事裁定书。
二审裁定书: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淄民一终字第66号民事裁定书。
2.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路某,男,1948年3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原告(上诉人):郭某,女,1945年11月29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系原告路某之妻。
委托代理人(二审):贾清波山东春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路某1,男,1969年4月25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被告(被上诉人):朱某,女,1966年1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现住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申效国;代理审判员:武光磊;人民陪审员:朱海红。
二审法院: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静;代理审判员:徐连宏、张婷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10月2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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