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保险诈骗案 保险诈骗;内外勾结;共同犯罪
案由:
保险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14)定刑初字第171号
审理法官:

崔书

陈琳

宋传龄

法官解说
本案中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相勾结共同实施诈骗行为,骗取保险金的情形,在保险诈骗的犯罪实例中极为常见。这种"内外勾结"型保险诈骗犯罪由于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充当"内应",通常具有较高的诈骗成功率,在实践中往往也难以防范,相...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2014)定刑初字第171号
2、案由:保险诈骗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定安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李某。
被告人:刘某,男。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崔书,人民陪审员陈琳、宋传龄。
6、审结时间:2014年12月12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