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1诉四川省通江县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案 民事 医疗行为 医疗过错 因果关系
案由: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2009)民初字第127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程波

唐建中

任彬

代理律师:

周黎明

苏国友

苟永兴

法官解说
法官: 程波 单位:
作为医疗纠纷,必须确定被告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有过错,以及该过错与原告的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本案中,根据四川新华司法鉴定所作出川新监【2009】临鉴字第78号和四川求实司法鉴定所作出川求实鉴【2010】临鉴2638号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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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2009)民初字第1278号判决书
2.案由:医疗损害责任赔偿
3.诉讼双方
原告何某1(曾用名何某2),男,生于1996年11月2日,汉族,户籍地巴州区,住通江县。
法定代理人何某3,男,生于1974年1月17日,汉族,农民,住通江县(系原告何某1之父)。
法定代理人范某,女,生于1973年10月9日,汉族,农民,住通江县(系原告何某1之母)。
委托代理人周黎明,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苏国友,四川宏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通江县人民医院。
法定代表人杨述飞,院长。
委托代理人陈某,男,生于,1965年4月12日,汉族,该院副院长,住通江县。
委托代理人苟永兴,四川衡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四川省通江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程波;审判员唐建中;人民陪审员任彬。
6.审结时间: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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