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黄浦区金瓯万国大厦业主委员会诉上海国宏置业有限公司等物权确认案 屋顶平台停车场;物权归属;共有
案由:
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728号民事判决书(2011年3月3日)
审理法官:

张晓频

徐江

李媛

代理律师:

章煦春

潘国新

法官解说
法官: 徐江 单位:
车位,有别于车库,意指住宅小区内设置的用以停放机动车辆的开放式场所。本案中的争议车位位于小区裙房的屋顶平台,该停车场与裙房屋顶紧密结合,无法在物理上予以分割。而屋顶作为房屋建筑最上层的结构部位,对整栋建筑物起着遮风挡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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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9)黄民四(民)初字第1032号民事判决书(2010年2月9日)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二(民)终字第728号民事判决书(2011年3月3日)
2、案由:物权确认
3、诉讼双方
原告 (上诉人)上海市黄浦区金瓯万国大厦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浦瑞芬,主任。
委托代理人伏红俊,男,1972年9月9日出生,汉族。
被告 (被上诉人)上海国宏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师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周逊群,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章煦春,上海潘国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被上诉人)上海宝鼎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宝泉,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沈峥,该公司员工。
委托代理人潘国新,上海潘国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煜;审判员:胡郁良;人民陪审员:茅忠鸣。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晓频;代理审判员:徐江李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3月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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