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某诉上海三谷眼镜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外籍员工;劳动关系;保护待遇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调解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2010)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359号
审理法官:

乔蓓华

郭征海

浦琛

法官解说
法官: 尹力新 单位:
本案系争的关键点在于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的用工关系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该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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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2009)杨民一(民)初字第5004号。
二审: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2010)沪二中民三(民)终字第1359号。
2、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本某。
被告:上海三谷眼镜有限公司。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尹力新;代理审判员:顾仲;代理审判员:谢亚琳。
二审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乔蓓华;代理审判员:郭征海;代理审判员:浦琛。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5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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