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张1某等其他继承案 被监护人;遗赠扶养协议;意思表示
案由:
其他赔偿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498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岑华春

张旭卫

王江峰

代理律师:

贾献伟

胡基云

法官解说
法官: 尹灿 单位:
本案系遗产继承相关纠纷,又与此前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一案密切相关。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被继承人的监护人可否代其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及其可否撤销等问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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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2010)虹民一(民)初字第374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498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其他继承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张某,男,1937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贾献伟、胡基云,上海敏诚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张1某,女,1930年11月26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黄富根,男。
第三人(被上诉人):黄林雄,男,1953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姚卫民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岑华春;代理审判员:张旭卫、王江峰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1月1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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