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某诉云南省第二建筑公司、董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 施工合同;工程价款;工程量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0)禄民初字第417号
审理法官:

徐爱学

张瑞

张丽琴

代理律师:

王鹏

李外保

刘汉青

法官解说
法官: 徐爱学 单位: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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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或裁定书字号: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0)禄民初字第417号。
2、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武某,男,1963年6月12日生,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教师。
委托代理人王鹏云南法研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云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省二建司)。
住所地:昆明市盘龙区北郊茨坝。
法定代表人臧庆虎,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外保,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董某,男,1953年6月16日生,汉族,小学文化,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系禄劝县茂山建筑公司项目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汉青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魏鸿翔,男,1972年7月16日生,汉族,大学文化,云南省官渡区人,实习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爱学;审判员:张瑞;人民陪审员:张丽琴。
6、审结时间:201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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