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翁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优者危险负担;交通事故;责任分配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2010)融民初字第690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吴孝庆

张黎明

林星娟

代理律师:

林星

翁万銮

法官解说
法官: 张黎明 单位:
审判实践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双方的过程认定,住院依据于交通管理对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事故责任认定。如果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确定事故责任时,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如何确定双方的民事配成责任则成为此类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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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判决书字号: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2010)融民初字第6905号判决书。
案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男,1940年5月1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委托代理人林星,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翁某,男,1989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
委托代理人翁万銮福建海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级: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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