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重庆市涪陵百货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不服被告重庆市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产权裁决案 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原则
案由:
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0)武法行初字第00015号
审理法官:

邱陵

李小东

郑兴芳

法官解说
法官: 吴泽军 单位:
A、背景情况介绍
国有资产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物质基础。国有资产的快速递增,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源泉保障。但进入90年代以来,国有资产流失也呈现快速递增的态势。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国有资产每年至少流失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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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2010)武法行初字第00015号
2.案由: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重庆市涪陵百货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被告重庆市涪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第三人重庆市涪陵百货公司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武隆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邱陵;人民陪审员:李小东、郑兴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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