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诉关某居间合同案 定金;预付报酬;定金罚则
案由:
居间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2010)西民初字第132号
审理法官:

曾纪雄

任光泽

李慧英

法官解说
法官: 程美然 单位:
本案系因原告委托被告办理承包签约事项不成功而就一方已付的"承包订金"应如何返还所引起的纠纷。本案处理的关键在于正确判定原、被告签订的《承包程村镇黄什村大窝村山岭协议》的性质,其"订金"条款是否具有定金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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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广东省阳西县人民法院(2010)西民初字第132号。
2、案由:居间合同。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男,1971年8月2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曾纪伟,男,1971年8月2日出生,汉族。
被告:关某,男,1966年4月24日出生,汉族。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阳西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曾纪雄;审判员:任光泽、李慧英
6、审结时间:201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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