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诉北京爵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侵犯著作权案 电影作品;著作权;保护范围
案由:
侵犯著作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初字第10067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姜颖

周丽婷

郭艳芹

代理律师:

王伟

于绪刚

彭宪华

刘仁堂

法官解说
法官: 周丽婷 单位:
本案是国内首例以判决方式结案的魔术作品著作权纠纷案。将杂技作为作品给予保护,是我国《著作权法》的特色,世界上少有国家采用此种模式。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七)项规定了魔术属于杂技艺术作品之一种,但对于魔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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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0)一中民初字第10067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
3、诉讼各方
原告:Y,男,以色列国国民,住美利坚合众国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市。
委托代理人王伟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于绪刚,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爵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宣武区百合园胡同7号。
法定代表人刘滨。
被告:杨某,男,1980年5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东城区。
委托代理人彭宪华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仁堂,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姜颖;代理审判员:周丽婷;人民陪审员:郭艳芹。
6、审结时间:201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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