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诉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安全保障义务;合同性质;侵权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1、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10)云法民一初字第199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林晓燕

黄文聪

梁凤慈

代理律师:

王胜智

法官解说
法官: 林晓燕 单位:
目前,我国航空服务业中航空公司和机场是两个独立的体系,各成一体,提供的是不同类型的服务。在机场发生的法律关系,主要有机场与航空公司之间的空港使用、管理、服务合同关系,航空公司与旅客之间的航空客运运输服务合同关系,以及机场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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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李某,女,1932年3月7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王胜智,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胡毅丹,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光霖,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付桦,男,198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晓燕;人民陪审员:黄文聪;人民陪审员:梁凤慈
6、审结时间:201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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