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诉湖北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张某、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名誉权案 名誉权;侵权;赔偿范围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再审
终审结果:
再审发回重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再终字第14998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贾炜

许延庆

吴良涛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为知音传媒公司、张某是否侵犯赵某的名誉权以及知音传媒公司、张某是否应赔偿赵某解约损失及公证费用。该问题的解决需要明确名誉权侵权的认定以及名誉权侵权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
首先关于名誉权侵权的认定:
《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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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初字第1409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终字第6695号判决书。
再审裁定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1)一中民再终字第14998号裁定书。
2.案由
名誉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二审被上诉人):赵某。
委托代理人:贾炜,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许延庆,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二审上诉人):湖北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勋璧,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吴良涛,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陈某,湖北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被告(二审上诉人):张某。
被告:赛尔网络有限公司
4.审级:再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陈争争;人民陪审员:代婉英王菊平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晓霞;代理审判员:白云吕云成。
再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玉红;代理审判员:申志鹏徐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2月1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28日。
再审审结时间: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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