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胜帮石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技术合同纠纷案 民事 技术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资质 合同效力
案由:
技术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东知民初字第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梅雪芳

王海蓉

巩天绪

代理律师:

黄俊华

秦德镇

丁希民

法官解说
本案的处理,关键在于对涉案合同效力的认定。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涉案合同名为技术合同,但从合同内容来看,该合同既有建设工程设计的内容,又有提供技术服务的内容,且主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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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东知民初字第1号判决书。
2.案由:技术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垦利县胜坨镇政府驻地。
法定代表人:张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黄俊华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秦德镇,山东恒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胜帮石油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丁希民,山东众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6.审结时间: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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