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某受贿案 受贿罪;犯罪形态;犯罪未遂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丰都县人民法院(2011)丰法刑初字第223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刘俊华

秦文杰

江其祥

代理律师:

况万学

杨家学

法官解说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被告人彭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应认定未遂还是预备?有三种不同的认识:
1、被告人彭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彭某虽然为他人谋取利益,也在他人公司占有相应的股份。但中科公司在成立后邹某即将注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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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丰都县人民法院(2011)丰法刑初字第223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受贿
3、当事人
公诉机关: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杰。
被告人:彭某,男,1956年11月30日出生于重庆市丰都县,汉族,大学文化,原丰都县人民医院副院长。2011年1月12日因涉嫌受贿罪被丰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26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丰都县看守所。
辩护人况万学,重庆森吉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杨家学,重庆伟豪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俊华;人民陪审员秦文杰、江其祥
6、审结时间: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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