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宋某1诈骗、票据诈骗、非法拘禁案 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非法拘禁罪
案由:
票据诈骗罪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解说
本案中的被害人是汽车租赁公司还是买车人?
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是指其人身、财产及其他权益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在原判认定第一起连环合同诈骗案中,有二个主体受到损失。甲壳虫汽车租赁公司与宋某签订租车协议,被告人宋某接收车辆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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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乌中刑二终字第16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原审被告人宋某诈骗、票据诈骗、非法拘禁、原审被告人宋某1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原公诉机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宋某,男,1983年2月8日出生于山东省惠民县,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个体经营户,住山东省惠民县姜楼镇。因本案于2010年1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乌鲁木齐市西山看守所。
原审被告人宋某1,男,1959年1月18日出生于山东省惠民县,汉族,小学文化程度,个体经营户,暂住本市鲤鱼山南路1065号。因本案于2010年1月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乌鲁木齐市西山看守所。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卫、审判员尹军郑斌
6、审结时间: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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