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某信用卡诈骗一案 信用卡诈骗罪 恶意透支 犯罪数额
案由:
信用卡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11)仓刑初字第151号
审理法官:

蔡文建

张力

陈云

法官解说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规定了四种不同的信用卡诈骗行为,即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使用作废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和恶意透支。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将前三种统称为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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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2011)仓刑初字第151号
2、案由 信用卡诈骗
3、诉讼当事人
公诉机关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某,女。因涉嫌犯信用卡诈骗罪于2010年5月29日被刑事拘留,同年6月1日被取保候审。
4、审级 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员
审判机关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  审判员蔡文建    人民陪审员张力陈云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  201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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