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不服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土地行政裁决案 程序违法;行政裁决;土地纠纷;撤销判决
案由:
行政裁决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2011)仙行初字第11号
审理法官:

赵建晃

王秀勇

林清贵

代理律师:

林建山

法官解说
本案原告与第三人陈某1之间因对责任田界限、面积产生争议,被告作出处理决定而引起的行政诉讼,但法院审查本案时,首先涉及的是被告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程序合法性问题。因请求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的申请人系第三人陈某1及陈某4、陈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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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2011)仙行初字第11号。
2、案由:土地行政裁决。
3、诉讼双方
原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林建山,福建理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仙游县盖尾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仙游县盖尾镇宝峰村。
法定代表人:黄某,镇长。
委托代理人:林某。
第三人:陈某1(又名陈某1)。
委托代理人:陈某2。
第三人:陈某3(又名陈某3)。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建晃;审判员:王秀勇;人民陪审员:林清贵。
6、审结时间:201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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