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职务侵占案 职务侵占罪;鉴定意见;证据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博罗县黄巴客运有限公司

广东跨越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刑二终字第88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蓝惠兰

丁祥雄

朱莉娜

代理律师:

邓可缘

法官解说
本案的争议在于证据的认定上。本案一审法院对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惠州市某会计师事务所司法会计鉴定报告,认为该会计师事务所是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单位,其出具的专业鉴定报告就一定正确的,可以直接采信,根据该鉴定报告结论,认定上诉人曾...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2011)刑二初字第19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刑二终字第88号裁定书。
2、案由:职务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检察院,检查员:叶建强
被告人(上诉人)曾某,女,1988年12月27日生,四川省江安县人,汉族,中专文化捕前系博罗县黄巴客运有限公司乘务员,住江安县。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10年5月11日被博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3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博罗县看守所。
辩护人邓可缘,广东跨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宝团,审判员:邓建新、陈伟明。
二审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蓝惠兰,审判员:丁祥雄,代理审判员:朱莉娜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0月20日(二审期间补充侦查中止审理一次)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