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镇市支行诉沟帮子三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案 民事 抵押权 抵押权实现
案由:
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辽宁省北镇市沟帮子支行

辽宁德营律师事务所

终审结果: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北镇市人民法院(2011)北沟民初字第0015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王贵权

方 旭

李泊

代理律师:

王连铭

法官解说
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是以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且存在有效的抵押权为要件。抵押权的目的在于担保债权受偿,抵押权的实现是抵押权最重要的效力,也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三种:折价(代物清偿)、拍卖(公开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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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镇市人民法院(2011)北沟民初字第00152号判决书
2、案由: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抵押权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镇市支行,住所地辽宁省北镇市广宁镇西大街50号。
负责人蒋某,系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王某,女,1967年9月2日生,满族,辽宁省北镇市沟帮子支行行长,住辽宁省北镇市。
委托代理人陈某,男,1963年12月3日生,汉族,职员,住辽宁省北镇市。
被告沟帮子三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住所地北镇市沟帮子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李某1(又名李某2),系该校校长。
被告李某1(又名李某2),男,1964年2月3日生,满族,个体,住辽宁省北镇市。
上述二被告委托代理人李某3,女,1965年10月24日生,汉族,职员,住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
被告郭某,男,1965年10月19日生,满族,个体,住辽宁省北镇市。
被告北镇市沟帮子镇仁爱胸腹专科医院,住所地北镇市沟帮子镇北大街。
法定代表人李某4,系该院院长。
上述二被告委托代理人王连铭,辽宁德营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北镇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贵权;代理审判员:方    旭;人民陪审员:李泊
6、审结时间:201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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