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蓝星公司诉孙某劳动争议案 劳动条件变更;劳动合同;全面履行
案由:
劳动争议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
文书字号: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民终字第108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郑国扬

施耀华

法官解说
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劳动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应当做到切实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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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1)海民初字第78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民终字第1084号判决书
2、案由:劳动争议。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厦门蓝星企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铜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郑国扬、施耀华,福建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孙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郭静。
二审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郑承茂;审判员:庄伟平;代理审判员:张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2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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