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不服厦门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案 土地行政登记
案由: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1)海行初字第10号
审理法官:
代理律师:

廖加雅

颜双进

法官解说
该案例涉及行民交叉案件中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同时中止的问题。行民交叉案件,是指案件审理过程中,同时存在需要解决的行政、民事争议,两种争议的内容具有关联性、处理结果互为因果或者互为条件的案件。在司法实践中,行民交叉案件多采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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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行政一审裁定书: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2011)海行初字第10号
民事二审裁定书: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厦民终字第2126号
2、案由:土地行政登记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民事诉讼二审上诉人)谢某。
委托代理人廖加雅,福建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颜双进,福建九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厦门市人民政府,住所地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
法定代表人刘某,市长。
第三人(民事诉讼二审被上诉人)李某。
4、审级:行政一审,民事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奇仁;审判员:陈军晖;代理审判员:牟燕。
民事诉讼二审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朝阳;代理审判员:洪德琨;代理审判员:章毅。
6、审结时间:
行政一审审结时间:2012年5月10日。
民事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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