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某贪污案 贪污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个人利益
案由:
贪污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

周宁县法律援助中心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周宁县人民法院(2011)周刑初字第7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熊树海

陈高顺

陈丽芩

代理律师:

林文庆

周敦贞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在于对51 699.99元的定性问题,即被告人的行为是构成贪污罪还是私分国有资产。要对此作出正确认定必需从行为的单位性与个人性、行为的公开性与秘密性、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利他性与利己性进行分析。首先,行为的单位性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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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周宁县人民法院(2011)周刑初字第7号刑事判决书
2、案由:贪污罪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周宁县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肖政李
被告人:兰某
辩护人:林文庆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周敦贞,周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周宁县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长熊树海审判员陈高顺陪审员陈丽芩
6、审结时间:
审结时间:2011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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