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盗窃案 盗窃罪 职务侵占罪 秘密窃取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2011)城刑初字第70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对于本案被告人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钥匙偷配后伙同他人共同盗窃,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以盗窃罪定罪处罚。现笔者就盗窃和职务侵占的构成要件做如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是比较容易混淆的两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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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2011)城刑初字第70号判决书
2、案由:盗窃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蔡茂金。
被告人张某,女,汉族。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陈建郭
6、审结时间:2011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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