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诉李某等买卖合同案 买卖合同;车辆;善意取得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额敏县人民法院(2011)额民一初字第9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宋东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越来越多的走入百姓生活,成为人们代步或挣钱的工具。但是,由于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的漏洞、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不规范,一些非法车辆交易行为造成当事人巨额的经济损失。本案,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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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额敏县人民法院(2011)额民一初字第92号判决书
(2011)塔民一终字第327号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高某
委托代理人:陈某,女,系高某妻子。
被告:李某
被告:段某
委托代理人:滕光明新疆新额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额敏县人民法院
审判员:宋东
二审审判机关: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茹荷娅审判员:张忠峰代理审判员:刘晓军
6、审结时间:201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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