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等诉马某合伙协议案 合伙协议;合伙关系;出资义务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2011)开法民初字第107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彭翔

赵立祥

李方富

代理律师:

李枝斌

李枝斌

李枝斌

张更明

法官解说
本案的焦点问题:1、原告第二次庭审中提供的证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2、巫溪县强胜硫煤矿业主的认定问题。3、三原告吸纳被告入伙经营的行为即双方签订的股权变更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1、被告马某在第一次庭审中提供了一份200...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2011)开法民初字第107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合伙协议
3、诉讼双方
原告赵某。
委托代理人李枝斌,重庆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李枝斌,重庆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朱某。
委托代理人李枝斌,重庆四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马某。
委托代理人张更明重庆超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批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重庆市开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彭翔;审判员:赵立祥;人民陪审员:李方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12月29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