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等集资诈骗案 非法集资罪;募集资金;非法占有目的
案由:
非法行医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德刑终字第45号刑事裁定书
审理法官:

丁志翔

许瑶

桂云燕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本案实际上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各被告人行为的定性;二是本案属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现作如下分述:
一、四被告人主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方面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数额较大的行为,应...
展开
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瑞丽市人民法院(2011)瑞刑初字第29号刑事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1)德刑终字第45号刑事裁定书

相关案例推荐

本案法律依据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