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等诉天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生命权案 不作为义务;生命权;侵权
案由:
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少民终字第25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周岷

周文军

侯文飞

代理律师:

唐烽

宋杨东

贺朝燕

宋杨东

贺朝燕

法官解说
责任的产生,都是源于责任承担者对义务的违反。因此,实务中对民事责任的确定前提,是对行为人是否负有某项法律上的义务进行明确。本案中,邓某3的死亡并非系谢某、石某的直接加害行为所致,这是能确定的,但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并不限于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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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0)龙泉民初字第1952号民事判决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少民终字第253号民事判决书。
(二)案由
生命权纠纷
(三)诉讼双方
原告:邓某
原告:胡某
原告:王某
原告:邓某2
法定代理人:王某,系原告邓某2之母。
四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唐烽四川蜀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天宝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2,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刘云,公司职工。
被告:谢某(上诉人)
委托代理人:宋杨东(一审诉讼代理人),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贺朝燕,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石某
委托代理人:宋杨东,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贺朝燕,四川超跃律师事务所律师。
(四)审级:二审
(五)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屈超玲;代理审判员:陈明;人民陪审员:陈伶。
二审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岷;审判员:周文军;代理审判员:侯文飞。
(六)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3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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