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前景商品汽车接转服务部诉秦某劳动争议纠纷案 劳动者;赔偿责任;无效约定
案由:
劳动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成民终字第376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黄小华

张菲菲

王嘉莉

法官解说
一、劳动者对单位的赔偿责任源于法定或约定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用工关系,那么,劳动者是否应当承担因履职行为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给用人单位所造成的损失,应当适用于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劳动者应当负有对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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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2、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成都前景商品汽车接转服务部。
被告(被上诉人):秦某。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审判长:陈敏。
二审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小华;代理审判员:张菲菲;代理审判员:王嘉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6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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