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 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瑕疵证据
案由:
容留他人吸毒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揭中法刑一初字第15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吴惠水

杨树城

鲁鸣

代理律师:

葛志坚

法官解说
本案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综合运用证据正确认定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数量,即现场抽屉中的红色铁罐里查获的毒品能否认定为陈所有。法院经审理认为,现有证据只能证实苏烟铝制盒里的毒品是陈某的,不足以证实红色铁罐里的毒品是陈某的,鉴于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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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揭中法刑一初字第15号判决书
2.案由: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许潮雄
被告人:陈某,绰号"阿令",男,1976年10月31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揭阳市人,小学文化,无业,2010年9月21日被逮捕。
辩护人葛志坚,广东谨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吴惠水;审判员杨树城;代理审判员:鲁鸣
6.审结时间:201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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