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某被控非法经营罪案 非法经营罪;犯罪形态;既遂
案由:
非法经营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终审结果:
有罪
文书字号:
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2011)新津刑初字第161号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赵萍

罗黎

王瑛

法官解说
本案定非法经营罪无争议,但被告人杨某所购卷烟尚未销售就被查获的行为是属于犯罪既遂还是属于犯罪未遂?这关系到对被告人的量刑。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杨某在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购买的卷烟还未进行销售就被行政执法人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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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一)判决书字号: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法院(2011)新津刑初字第161号刑事判决书。
(二)案由:非法经营罪
(三)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新津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杨某,男,1969年6月30日出生于四川省新津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
(四)审级:一审
(六)审结时间:201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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