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尹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案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恐怖信息;社会秩序
案由:
虚假破产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昆刑终字第414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晏晖

钱小国

阮文波

法官解说
本案是我市法院受理审判的该类案件的首案,曾一时在昆明市引起较大的轰动,被告人编造的恐怖信息造成了当地社会秩序的混乱,其行为已构成了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本罪的立法背景,是基于美国发生"9·11"事件后,炭疽菌病毒在全美肆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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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11)盘刑一初字第277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昆刑终字第414号裁定书。
2、案由: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罗弟菊。
被告人(上诉人):尹某,女,1975年6月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因本案于2011年4月7日被逮捕。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丽萍;人民陪审员:王玫伍本才。
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晏晖;代理审判员:钱小国、阮文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级时间:2011年9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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