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上诉王某房屋租赁合同案 租赁合同;合同效力;同意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昆民一终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起俊

郑会利

林磊

代理律师:

李宝宏

杨东跃

法官解说
近年来,随着昆明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因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所引发的涉及承租人诉请装修损失赔偿的案件较多。对于此类案件的审理,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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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2010)西法民初字第960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昆民一终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上诉人许某与被上诉人王某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许某,女,汉族,1943年11月22日出生。
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何某,女,汉族,1970年8月16日出生。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一审)李宝宏,云南正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王某,男,汉族,1964年3月29日出生。
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一、二审)杨东跃云南西翥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级。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顾晓梅;代理审判员:罗玮;人民陪审员:秦本昆。
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起俊;代理审判员:郑会利;代理审判员:林磊。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2月1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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