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诉曲某等民间借贷案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举证责任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终审结果:
二审改判
文书字号: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昆民二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
审理法官:

吕强

刘华

钱晓燕

代理律师:

王梅芬

欧文杰

法官解说
本案处理重点在于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理解及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展开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2010)五法北民初字第327号民事判决
二审判决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昆民二终字第98号民事判决
2、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上诉人(一审原告)顾某,男,1949年10月6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
委托代理人王梅芬,云南尚同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曲某,女,1954年10月9日生,云南省玉溪市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吴某,男,1950年8月14日生,汉族,云南省昆明市人。
委托代理人欧文杰云南郑培明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马云化
二审法院: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吕强;代理审判员刘华;代理审判员钱晓燕。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0年11月1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7月11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