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诉艾某等确认合同无效案 确认合同无效;合同效力;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威信县扎西镇法律服务所

威信县第一中学

威信县经济贸易局

终审结果:
二审维持原判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昭中民三终字第17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法官解说
本案是一起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对本案的正确处理,主要涉及以下两个问题:
1.艾某夫妇是否属善意取得所换房屋的问题
善意取得是指财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用的财产,如果他将该财产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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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2011)威民初字第159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昭中民三终字第179号判决书。
2.案由: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林某。
委托代理人:李朝云,威信县扎西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
被告(被上诉人):林某2,威信县第一中学教师。
被告(被上诉人):郭某(系林某2之妻)。
被告(被上诉人):艾某。
委托代理人:艾某2,威信县经济贸易局职工(特别授权)。
被告(被上诉人):张某(系艾某之妻)。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毕承山;审判员:谢光奎;代理审判员:黄朝琴。
二审法院: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葛芝毅;审判员:耿泽凤赵群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1年4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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